「沒有父母同意的情況下,不可為兒童進行變性手術」是毫無意義的。幾乎所有被殘害的孩子都擁有父母的同意。父母的同意並不是問題。問題在於這個程序是野蠻和瘋狂的,無論父母是否同意。
我更希望有一條法律,要求對於「同意」其子女被殘害的父母,處以50年的勞改營刑罰。但如果我不能擁有這樣的法律,那麼為什麼我們不保護所有孩子,不論父母怎麼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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